{{ $t('FEZ002') }}學務處|
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1月23日北市教學字第1140103441號函辦理。
近期大陸媒體報導爆手雷整人玩具存在安全隱憂,查繫案 商品係整人玩具,屬該局公告應施檢驗玩具商品範圍,進 口及出廠前須經該局檢驗符合CNS4797-3等規定,貼附商品 檢驗標識,始能於國內市場上銷售。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113年執行多件進口旨揭商品檢驗時,發現其產生之 噪音值不符合前揭規定,已要求不准進口,且因會產生噴 濺小碎片,如朝人體(如眼睛)使用,恐產生危害。請持續向兒童及老師等宣導應選購貼有商品檢驗標識之玩 具,及不宜使用爆手雷整人玩具,以免發生危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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