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林琬菱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10月15日北市教視字第11331015642號函辦理
說明:
一、依據臺北市113學年度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辦理。
二、旨揭計畫相關訊息 (一)參加對象: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。 (二)辦理日期:113年11月15日(星期五)至114年1月15日 (星期三)止。 (三)請學生與家人或長輩,參觀歷史文化古蹟、傳統與當代 藝術展演場館、建築空間、美感環境等臺北市藝術文化 美感的特色景點,如101大樓、龍山寺、西門紅樓、臺北 表演藝術中心、蔡瑞月舞蹈教室、光點臺北……等特色景點為主題。以繪畫的方式,表現在「幸福快樂城市」 的生活樣態,並寫下創作理念及感受,對臺北市這座幸 福快樂城市「心中的話」。(四)組別:國小高年組、國小中年級組、國小低年級組。(五)作品規格限畫於四開畫紙,紙質不拘、媒材技法不拘 (鉛筆、簽字筆、蠟筆、水彩、彩色筆、水墨、撕剪貼 ……皆可)。對臺北市這幸福快樂城市「心中的話」, 請寫在報名表指定欄位中,列入評審一部份。(六)徵件獎勵:1、特優:各組10名,頒發學生1,500元禮券及獎狀;指導 教師敘嘉獎2次及獎狀1張。 2、優等:各組20名,頒發學生1,000元禮券及獎狀;指導 教師敘嘉獎1次及獎狀1張。 3、佳作:各組30名,頒發學生獎狀;指導教師敘嘉獎1次 及獎狀1張。 4、入選:依送件數量,各組擇優頒發學生獎狀。 (七)收件方式:請郵寄或親送「臺北市士林區磺溪街57號, 蘭雅國小總務處收」 (八)相關徵選辦法請詳閱附件。
三、倘有疑義,請洽本市士林區蘭雅國民小學教務處教學組葉 組長,電話:02-28366052分機21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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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2024-10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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