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學務處|
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8月28日北市教特字第1133089412號函辦理。
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113年8月26日臺教師(一)字第1132602625號函 辦理。
二、為鼓勵地方特色歌謠傳唱風氣,培養在地音樂藝術人才, 該部委請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理旨揭歌謠創作比賽,希 冀參賽者透過擷取各縣市文化元素為內涵,創作地方特色 歌謠,以達傳承、發揚、創新及深化本土文化認同之目 標。
三、旨揭歌謠創作比賽 (一)開放報名時間:自公告日起至114年3月31日下午5點 止, 採網路報名。 (二)參賽組別及資格 1、教師組: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、海外臺灣學校、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及幼兒園之編制內專任合格有給職 教師。 2、學生組: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 生。 3、社會組:除前二組所定之身分外,各界人士均得參 加。 (三)更多活動資訊,請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官方網站查詢 https://www.arte.gov.tw/;如有報名疑義,請逕洽該 館承辦人蔡小姐:02-2311-0574轉111。
四、檢附比賽實施要點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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