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學務處|
主旨:
函轉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台北長庚紀念醫院暫停急診保護案
件服務一案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府衛生局113年8月16日北市衛心字第11330520211號
函轉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台北長庚紀念醫院113年7月17日長
庚院北字第1130700175號函辦理。
二、該院為因應政府優化建物安全政策,進行耐震強化作業,
故自113年8月21日上午7時起,為期2年暫停急診保護案件
驗傷採證等服務。
三、各校(園)遇有旨揭個案須協助送醫等相關服務需求,該
紀念醫院建議轉鄰近三總松山醫院或其他就醫保護責任醫
院就醫。
四、本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案件就醫保護責任醫院名單請至下
列網址下載:https://reurl.cc/93GKqn。
五、檢送衛生局本次來文影本1份供參(如附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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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4-08-23
{{ $t('FEZ014') }}2024-09-22|
{{ $t('FEZ004') }}2024-08-23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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