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學務處|
說明:
一、依據「臺北市各級學校體育獎勵金發給辦法」辦理。
二、本申請作業請務必公告周知,俾維護相關人員權益,並請 承辦人掃描QR code加入體育獎勵金公務群組。
三、體育獎勵金申請書相關作業繳交表件說明如下:
(一)按照申請書範例依序排列,並用燕尾夾於左上方固定成 冊,未依照申請書範例排列之學校,將不予審查並退回 原申請學校。
(二)選手、教練及學校體育獎勵金申請表核章後資料(含申 請表電子檔)。
(三)戶籍證明:「選手」請檢附最近一年(自112年8月1日之 後)個人戶籍謄本正本(不可省略記事)或新式戶口名 簿影本,以利初審作業,未檢附者,不予以審查。
(四)賽事成績證明:112學年度第2學期(自113年2月1日至 113年7月31日止)辦理完畢之運動最優級組指定賽事獎 狀或成績證明影本。
(五)賽事秩序冊:請彙整封面、競賽規程、分組表及隊職員 名冊(隊職員及教練姓名)等佐證資料。
(六)獎勵金申請書作業說明如下:
1、請符合申請資格之學校於113年9月6日(星期五)前將 選手、教練、學校體育獎勵金申請表核章後(含佐證 資料)紙本函送各組承辦學校。
2、另將申請表電子檔(excel)以電子郵件傳送至各組承 辦人信箱,始完成申請程序,完全中學部分請將國中 組及高中組申請表件分開辦理,逾期不予受理補件。
四、各組初審學校聯絡窗口如下:
(一)大學及高中職組:麗山高中張光宗組長,電話: 26570435轉302,電子信箱detcg01@gmail.com。
(二)國中組:中崙高中郭志強秘書,電話:27535316轉101, 電子信箱:detcg02@gmail.com。
(三)國小組:
1、東區:蓬萊國小蔡綠麒組長,電話:25569835轉330, 電子信箱:detcg03@gmail.com。
2、南區:龍山國小吳今妙組長,電話:23082977轉722, 電子信箱:detcg04@gmail.com。
3、西區:長安國小郭姿伶組長,電話:25617600轉124, 電子信箱:detcg05@gmail.com。
4、北區:芝山國小陳泰源組長,電話:28316115轉233, 電子信箱:detcg06@gmail.com。
五、倘有學校欲提補申請作業,本次僅得補申請前一學期(即 112學年度第1學期)之體育獎勵金,惟各校仍應於申請期 程內提出申請,俾維護學生權益。
六、考量獎勵金發放之精神為獎勵本市市績優運動選手、教練 及學校,各核定盃賽皆已核定最優級組(甲組)為原則, 另全國單項運動競賽之核定賽事並依據教育部公告之升學 指定盃賽進行修訂,惟部分全國單項運動競賽辦理之組別 非最優級組,不具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,恐與獎勵金發放 精神有違,不予核定。
七、各校如有下列相關情事,本局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:
(一)請於期限內提出申請,未依期限提出申請,致影響申請 人權益者。
(二)檢附相關申請資料(含佐證資料),有偽造資料情事 者。
(三)已獲核發獎勵金者,如不具備獎勵資格,除撤銷其獲獎 資格外,並追繳獎勵金。
八、檢附獎勵金申請書範例(含隔頁及重點說明)、發給辦 法、112學年度核定之全國性錦標賽及全國性國小單項運動 競賽項目表、金額對照簡表、申請書及申請表及體育獎勵 金群組QR code各1份,相關資訊另公告於本局首頁網址 https://www.doe.gov.taipei/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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