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學務處|
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7月29日北市教學字第1133082000號函辦理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7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35804468號函辦理。
二、國教署為確保兒童及少年參與相關學習活動之安全,提升 社團外聘、學校主辦之夏令營、課後照顧、課外工作坊、 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指導人員及從事兒少相關工作人員對兒 少權益法、輔導知能、性別事件防治、霸凌防制等相關專 業知能,以維護學生安全及學習權益,爰辦理旨揭研習。
三、請貴校及幼兒園鼓勵渠等人員踴躍參與,本案學員學費、 報名費全額補助,免繳費用;全程參與者,核予研習證 明。
四、旨案研習相關訊息詳如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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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4-08-02
{{ $t('FEZ014') }}2024-09-01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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