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教務處|
【113-1 國小個人實驗教育申請辦理注意事項】
1.申請時間為113年4月1日(系統開放申請)~113年4月30日。
申請人需於113年4月30日(星期二)晚上12:00前,完成線上註冊與填寫申請資料, 並上傳所需相關文件(PDF檔),逾時系統將關閉不再受理申請。
2.申請人需於113年4月30日(星期二)下午16:00前將【申請書】及【家長需求表】親簽紙本文件繳交至設籍學校承辦單位。
3.請申請人於系統開放期間,在系統上填寫完申請資料後,直接列印「申請書」並簽名,勿使用舊版申請書,家長需求表請使用最新版本。
4.系統中一共有5處 需要家長自行上傳處(檔案都使用PDF格式):
(1)計畫書(計畫書內容會定期微調,請儘量使用最新版本)
(2)教學人員名冊
(3)教學環境照片
(4)戶口名簿(三個月內謄本)需詳細記事(學生戶籍需設於臺北市)
(5)簽章表件(申請書、家長需求表) (勿使用舊版申請書與需求表)
5.【申請書】及【家長需求表】親簽紙本需掃描或拍照合併成同一檔案,轉成PDF檔上傳至系統「申請需簽章表件」位置。
6.審議作業進行期間大部分會使用「電子郵件」通知相關訊息,申請結果通知書會寄到「通訊地址」,請於系統填寫時確實檢查有無填寫錯誤,避免遺漏重要訊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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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4-03-11
{{ $t('FEZ014') }}2024-04-30|
{{ $t('FEZ004') }}2024-03-11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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