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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成德國小

公告彙整-20220729

檢送禁用獸鋏相關宣導資料,請多加配合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
主旨:

檢送禁用獸鋏相關宣導資料,請貴校加強宣導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教育部113年1月17日臺教資(六)字第1130004457A號函

辦理。

二、依「動物保護法」第14之1條第1項第6款規定略以:「捕捉

動物,不得使用獸鋏」、第14之2條規定:「非經中央主管

機關許可,任何人不得製造、販賣、陳列或輸出入獸

鋏」,另第30條第1項第7、8款規定略以:「有違反第14條

之1第1項規定,使用禁止之方法捕捉動物;違反第14條之2

規定,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,製造、販賣、陳列或輸出

入獸鋏。處新臺幣(以下同)1萬5,000元以上7萬5,000元

以下罰鍰」,合先敘明。

三、為防止傷害動物,建構全民友善動物環境,請協助加強宣

導,依動物保護法規定,不得使用獸鋏捕捉動物,且任何人

不得製造、販賣、陳列或輸出入獸鋏,違者處新臺幣1萬

5,000元以上7萬5,000元以下罰鍰。

四、檢送農業部禁用獸鋏宣導單張3份。



{{ $t('FEZ003') }} 2024-01-29

{{ $t('FEZ014') }} 2024-02-28|

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1-29|

{{ $t('FEZ005') }} 111|